作者:Laura Ruggeri,意大利出生,自1997年在港居住,于意大利及英國修讀文化,曾任教于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城市大學及香港大學專業(yè)進修學院。
如果20年前有人預測香港會發(fā)生顏色革命,大部分政治分析員會啞然失笑。這并非因為顏色革命可笑——它們造成的悲慘后果恐怕無法讓人發(fā)笑,令他們失笑的是因發(fā)生顏色革命的目標國家,一般都是管治薄弱,而且處于國際網(wǎng)絡邊緣的國家,而不會是香港這種城市。香港是全球三大金融樞紐之一,在紐約和倫敦之后,而且恰恰處于國際網(wǎng)絡的中心。作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qū)的香港,雖然明顯不符合作為推翻政權,發(fā)動顏色革命目標地點的特征,但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 NED)[1]以及其他臭名昭著的顏色革命贊助人,早在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之前就已將目光放在香港身上。當1990年代中國的經(jīng)濟增長率成為報章的頭條時,“中國威脅論”亦開始出現(xiàn)在美國主流媒體,而且對外事務分析員亦開始視中國為“新紅色危機(New Red-Peril)”,是美國全球霸權地位的潛在挑戰(zhàn)。[2]
雖然二十年前還沒有爆發(fā)貿易戰(zhàn),但任何人如果將眼光投向更大的地緣政治遠景,都可看到陰云已開始聚集。
本文我將試圖解釋為什么如西藏和新疆一樣位于中國邊陲的香港,在那些奮力擾亂中國穩(wěn)定的人眼中,實際上比起這兩個地方是更容易攻擊的目標。我將總結這些發(fā)動政變的代理一些常用的策略,如何為2014年雨傘運動和2019年震撼香港的暴動提供土壤。
表面上,回歸后的香港運作得非常好,但如果人們撕下香港作為國際商業(yè)和金融中心的光鮮表面,他們能立即發(fā)現(xiàn)這城市高效運作下掩蓋的深層次問題。香港以往確實有好的管理人,但并非多數(shù)可以真正管治這座城市,這座因其殖民地歷史而政治上不成熟,及被各種既得利益者和組織所主宰的城市。“一國兩制”這實驗模式仍然在微調,在制度上,香港的去殖民化只有少許進展,而在最為關鍵的港人心態(tài)上也是如此。從各方面表現(xiàn)來看,港人在建立中國人身份及忠誠于中國的認同這過程上,仍然處于嬰兒階段。相反,被美國視為“影響力載體”或“民主催化劑”的跨國行動者,尤其突出的教會、非政府組織、游說網(wǎng)絡,都已在香港的民間社會鞏固扎根。他們與美國贊助的香港本地傳媒和泛民政黨協(xié)調合作,不斷批評中央政府和特區(qū)政府,利用香港內部的不滿加深社會分裂,成功造成黨派和意識形態(tài)的兩極化,令香港變得難以管治。
如果特區(qū)政府能夠確認并定性這些風險,便應能看到這一系列似是隨機的事件中背后的模式。政府所須做的只是收集情報,并與顏色革命的已知的資料和起源作配對。
遺憾的是,特區(qū)政府過去過分忙于安撫反對派(它們向美國效忠并不是秘密)和那幻想的所謂“國際社會”指中央沒有削弱香港的高度自治,以致卻未有看見這“房間里的大象”,看不到香港顏色革命再明顯不過的風險。
香港有些立法會議員沒有認清“一國兩制”在政治上的可行性終極取決于一國的穩(wěn)定,拋開“一國”談“兩制”是荒謬的。制度的穩(wěn)定從來不是先決的,制度的平衡必須通過平衡各種的力量來維持。所以,當外部勢力開始協(xié)調活動,目的是動搖“一國兩制”的憲制基礎,以及阻礙香港再次融入中國的管治的進程,那么中國就要維護自己的主權,一定優(yōu)先于其他考慮。公務員和立法會議員們的“少做少錯”心態(tài)令他們在處理重大危機和社會問題上非常不足,最明顯的,是他們甩手不干的做法制造了一個危險的真空,可以很容易地被這些已經(jīng)被證實與美國政府有聯(lián)系的顛覆勢力占據(jù)。
任何熟悉顏色革命的人都會承認,這種固定的模式已經(jīng)在許多旨在削弱中央政府和特區(qū)政府的威信的運動中出現(xiàn)。通過意識形態(tài)進行顛覆的過程通常由以下方式予以支撐:一步步緩慢滲透目標國家的體制內部,碎片化的反對派政黨神奇地組成統(tǒng)一戰(zhàn)線,一小撮本地的義工以及外國代理人合作,推動他們兜售的“公民行動”,基金會和非政府組織如雨后春筍般涌現(xiàn),接受數(shù)以百萬計的資助,新媒體傳播途徑啟動起來。
在反政府運動組織了大規(guī)模群眾示威和以暴力對抗警察很久以前,顏色革命的意識形態(tài)種子就已經(jīng)埋下了。
這些種子通過形形色色的方式傳播,但只能在適宜的土壤中生長,否則的話就會一直蟄伏下去,直到周遭的微生物環(huán)境變得合適的時候。
我以前從事文化符號學研究,我敢說文化領域不僅完美適合這些種子生根發(fā)芽,并且可以直接幫助它們復制、傳播。
為了理解美國如何贊助政變,我們應該承認文化和理論是整個軍火庫中的決定性武器,美國用它們讓自己的全球利益永續(xù),并構想一個文化防御系統(tǒng),用來鎖定危險并令其無效。允許外部勢力控制文化生產(chǎn),主導公共話語,塑造社會論述,就是開門揖盜。而這就是特區(qū)政府在過去二十年里的作為。
我們還要知道,無論理念多么抽象,都需要值得信任的代理人將理念的種子播撒、施肥。應用在人工智能和混合戰(zhàn)中的蜂群模型(The Swarm Model)是個好例子。蜂群看起來雜亂無章,但實際上它們的行為是協(xié)調一致的,這種協(xié)調一致的出現(xiàn)是因為個體相互影響,以及與環(huán)境互動。個體依照非常簡單的規(guī)則行動,雖然沒有一個中央統(tǒng)一的控制結構以發(fā)出指令,要求個體如何行動,但這些個體自己之間相對隨機的互動帶來了“智能的”集體行動。有趣的是,有些個體可能沒有意識到它們扮演的角色,因為這完全是它們天然的反應。蜂群智能的例子在自然界隨處可見,例如蟻群、鳥群、魚群,細菌和微生物,比比皆是。
中國的對手在中國自己的城市——香港不受干擾的運作,在學術界立足,在文化界獲取影響力,甚至只要瞥一眼課程大綱、電影節(jié)的節(jié)目表、文學雜志,就足以知道這種情況。
因為香港從來沒有像其他國家人民那樣,經(jīng)歷過反殖民統(tǒng)治斗爭,從而拒絕殖民身份認同。反而讓人很快就清楚看到的是,在回歸后的香港建立中國國民身份認同需要持之以恒、協(xié)調一致的努力。遺憾的是,這方面的工作做得很少:當英國在1997年結束管治的時候,它留下了一套有毒的遺產(chǎn):殖民地制度,英國訓練的公務員和有害的集體心理,這種心理被一種錯誤的認為自己高于內地的優(yōu)越感所支撐,當然這是不穩(wěn)固的。這種文化資本很大程度上由來自西方的物質商品和符號商品所構成,它允諾在一個階級分層、階級覺醒的香港提供社會認可和社會區(qū)分。
香港的教育者、學者、文化工作者,過去是,現(xiàn)在仍是充斥著外國人、在外國接受教育的人,或是帶有新殖民主義心態(tài)的人。他們就是蜂群,兜售著身份認同的后現(xiàn)代視角,這種視角不屑于中國國民身份認同的論述,認為那是“本質主義”,嘲弄民族認同的理想,認為那在“全球文化超市”的時代是格格不入的,他們口中的全球文化超市,假定人們可以隨意拾起或放棄想象的個人身份認同,就像戴上或摘下帽子那樣簡單。
2000年,在中文大學教書的美國人類學家高登·馬修(Gordon Mathews)出版了名為《全球文化/個人認同》的專著,很快成為香港后殖民時代身份認同辯論中的經(jīng)典教材。實際上,隨后關于這個主題發(fā)表的每篇論文都利用了馬修的研究,而他的基礎論點是,我們的根就是一個簡單的消費者選擇問題。
香港回歸時,適逢美國的全球主宰力不僅體現(xiàn)在政治、經(jīng)濟、軍事實力上,而且還建立在文化霸權上,這種文化霸權需要不斷通過傳媒和教育支撐與更新?lián)Q代,目的是塑造公共意見。后現(xiàn)代主義被證實是一種集多功能為一體的,格外趁手的工具,被用來維持文化霸權。后現(xiàn)代思想因為具有激進和反權威的主張,事實上被帝國主義美國完全接受,按照她的理解,當美國摧毀自己敵人的身份認同時,她的統(tǒng)治是最安全的;當她面對一個統(tǒng)一戰(zhàn)線時,她的統(tǒng)治是最危險的。
1980年代,美國中情局對法國后現(xiàn)代主義表現(xiàn)出極大熱情,將其視為反擊馬克思主義的最有力武器,這不只是偶然。畢竟,一套論述質疑事實與意見、真理與虛幻的分野,并且?guī)е鴳岩芍髁x的眼光看待理性,這完美契合了一個國家的利益,就是這個國家憑借自己的教育、傳媒和娛樂產(chǎn)業(yè)將虛幻兜售到世界上每一個角落。荒謬但卻令人信服地將美國描繪為自由、民主、人權的堡壘,證實了這些產(chǎn)業(yè)擁有的能力。
矛盾的是,那些贊成傳播民族認同并且不視其為有毒概念的知識分子,同樣拒絕對“自由、民主、人權”的三位一體神話進行任何理性檢討。老的懷疑論者和相對主義者很快教條式地為倫理絕對論辯護,因為抽離了任何文化、歷史、政治的特殊性,這種倫理絕對論有效地成為一種新神學的基礎原則。
他們切合時宜地忘記了哲學家已經(jīng)爭論自由這個概念幾個世紀了,甚至在同一個哲學傳統(tǒng)中,這個概念的解釋也是變化萬千。他們也不在乎國際法上從來不存在公認的民主定義,也不關心當?shù)氐臋嗬幕某霈F(xiàn)要比國際人權運動早上幾百年。
最令人憂慮的是,這些概念好像空盒子,可以任由他人填充,只要看起來對掩蓋美國的帝國主義企圖有用。
美國早在香港回歸以前就為了在香港搞顏色革命開始鋪墊,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贊助香港本地社團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994年,路易莎·格利夫(Louisa Greve)將這種贊助說成是“持續(xù)的”,她直到2017年都是該基金會亞洲、中東和北非項目的副總裁。基金會的首要策略目標是阻止制定23條立法,因為該立法可能有效地令基金會及其他外國資助的組織在香港的活動非法化。
時任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2003年宣布23條立法草案,[3]就在這個時候,五十萬人走上街頭反對,將23條立法污名化的運動被統(tǒng)籌協(xié)調起來,葉劉成了這場運動的靶子,她最終被迫辭職,23條立法也不了了之。
那么,為什么這么多人走上街反對23條立法,即使立法對他們的生活沒有影響,不會干涉他們的表達自由和集會自由?為什么法律界,包括大律師公會和法學教授們,如此極力詆毀一部法律,該法律在很多自由民主社會都可以被接受?
還有,哪怕一小部分抗議者都并非政治上的積極分子,他們從來不為勞工權利、最低工資、環(huán)境保護而游行,在這之前的示威游行都很小規(guī)模。
民間人權陣線,一個由非政府組織、基督教教會、托洛茨基團體、小型工會和反對派政黨組成的聯(lián)盟,是如何動員幾十萬人上街反對23條立法?將這些分散團體粘合在一起的,是什么?
非理性恐懼中國及不信任中央政府和中國制度可能是部分原因,因為這些因素很大程度上構成了主流媒體對中國的論述。但是殖民統(tǒng)治時期培育的反中情緒在97后也只是在政界、司法界和文化圈里占據(jù)主導,這要歸因于特區(qū)政府自由放任的手法和外國代理人及第五縱隊隊員不間斷的努力。他們的任務是破壞“一國兩制”這種管治模型,壓制任何愛國情感的生成。如果“一國兩制”模型在香港失敗了,美國就可以不費吹灰之力達到一個戰(zhàn)略目標,臺灣在未來就不會采用“一國兩制”。至于“一國兩制”失敗對中國其他地方的影響,就不在本文范圍內了。
1999年我遇到了一位許久未曾謀面的英國熟人,令我有機會觀察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的“政變代理人”使用的方法和策略,雖然當時很少有人了解美國贊助的顏色革命,這也不值得讓人羨慕。因為我們住的很近而且有些共同的興趣愛好,我得以觀察她和其他代理人是如何用合法的手段來搞非法的政變。她從倫敦大學亞非學院拿到了中國語言和政治學兩個學位,之后在紐約一家非政府組織——中國人權(Human Rights In China)獲得了一個受薪的實習生職位,這家非政府組織主要由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和索羅斯的開放社會基金會(Open Society Institute)資助。之后她被任命為研究總監(jiān),在1997年被派往香港。她對自己的雇主總是閃爍其詞,更喜歡說自己是個哥倫比亞大學的博士研究生,正在做人權法領域的學術研究。作為一名研究員她得以接觸到香港大學,并且很快就與香港大學的比較法和公法研究中心以及香港大學新開辦的一個人權法碩士生項目聯(lián)系上。她與其他人合作發(fā)表了一些論文,都是對中國中央政府直言不諱的批評,并且在研究西藏、新疆和農(nóng)民工問題時,直指其是“威權政權、鎮(zhèn)壓人民”。她還幫助香港大學一些年輕研究員、教授聯(lián)絡美國大學開展學術交流,邀請他們參加學術會議、出版著作、參加夏季課程、申請研究資助等等。研究人權的美國博士生在港大法學院也逐漸多起來,若干年后他們都能獲得具有學術影響力的地位。可以說,我這個熟人積極地招募和培養(yǎng)學術研究人員,從而在港大法學院創(chuàng)造了一大批“恨中者”。她的另一項重要工作是與社群領袖、積極分子、記者和非政府組織建立聯(lián)系,是通過比較法和公法研究中心提供的小區(qū)法律義務講座(Street Law Workshops)的形式。不奇怪,這些義務講座的贊助人中,美國領事館赫然在列。[4]
因為暴力政治對峙和反政府行動經(jīng)常招致法律后果,顏色革命的贊助人必須確保有足夠的義務律師為積極分子辯護,有足夠的法律學者挑戰(zhàn)政府就《基本法》23條立法并推廣西方的自由價值觀。在這方面我們可以看一下他們?yōu)樾孕”姍嗬M織提供的法律意見和支持,其中一個好的例子是鼓吹同性婚姻,人權辯護士可以讓特區(qū)政府左右為難:如果政府不能滿足他們主張的同性婚姻合法化,政府就會被描繪為偏執(zhí)、壓迫、落后;如果政府接受了,社會上持傳統(tǒng)觀點的大多數(shù)人會覺得政府離心離德。
為了準備顏色革命,通常會建立一個將基金會和慈善團體交織起來的關系網(wǎng),通過法律和傳媒專業(yè)人士組織的訓練課程、研討會、實習機會將數(shù)千人組織起來。在香港也是這樣。與我這個英國熟人密切聯(lián)系的一個孜孜不倦的“政變代理人”是香港大學人權法碩士生項目的主任,一個美國人。她是很多組織的理事會成員,包括:香港難民咨詢中心(Hongkong Refugee Advice Centre,她曾經(jīng)是這個機構的前主席)、香港公義中心(Justice Centre Hongkong)、香港大赦國際(Amnesty International(Hongkong))。她還就范圍廣泛的議題向香港人權監(jiān)察(Hongkong Human Rights Monitor)提供咨詢。示威者綁架了整個香港作為人質,她還表示贊揚:
【“法治并不要求毫不質疑地遵從現(xiàn)有規(guī)則,事實上,維護法治有時需要打破規(guī)則。”[5]】
人們可能會問,她是否也鼓勵自己的同胞在自己的國家打破規(guī)則。
我這個英國熟人和她的丈夫與比較法和公法研究中心的成員之一戴耀廷也有緊密的往來,戴耀廷曾于2000至2008年擔任港大法學院的副院長。戴是2014年非法占中運動的發(fā)起人之一,后被定罪并判監(jiān)。法律專家在削弱政府權威、散播反中宣傳、組織抗爭、訓練積極分子中扮演了突出的角色,這是由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的46萬美元的撥款來支持的。2012年基金會年度報告稱,這筆錢是用于“促進對于香港政治制度和憲制改革的覺醒,開發(fā)市民,尤其是大學生的能力,以便其更有效地參加關于政治改革的公共辯論。”
過去20年,我這個英國熟人不僅在香港大學法律系慢慢成長起來的那個顛覆分子群體中積極活躍,還利用她與法律系的關系作為敲門磚,接近政治團體和公民社會組織。利用“人權”這個常用的關鍵詞,她輕松地游走于宗教團體(如香港婦女基督教協(xié)會)與托洛茨基式的松散群體(如“四五行動”,由綽號“長毛”的梁國雄領導)之間。
“四五行動”往往令人不屑一提,他們被視為一群政治上邊緣化的人士,總做出一些荒謬的舉動,例如搞些行為藝術裝腔作勢、或者用擴音器亂喊一氣,他們沒什么能力將自己的觀點有條理地表達出來。私底下我的這個熟人也嘲笑過他們智力有限,但她卻帶著使命感的熱忱去訓練他們。有些訓練產(chǎn)生了效果,例如梁國雄,總是穿著他那件招牌式的切·格瓦拉半袖衫,在2004年成功當選立法會議員。值得注意的是,“四五行動”,以及我這個熟人當作朋友的很多基督教團體,是民間人權陣線的創(chuàng)始會員,在2013年,這個由非政府組織,公民和宗教團體,泛民政黨組成的聯(lián)盟,動員了50萬市民上街反對23條立法。這樣大規(guī)模的抗議行動在香港并不常見,是一場對“威脅”的蜂群式響應,而這個“威脅”是被精心制造出來的,并由反中勢力放大,而反中勢力組成了民間人權陣線。
現(xiàn)在我們知道了,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通過團結中心(Solidarity Center)和國際事務全國民主研究所(National Democratic Institute),在1995到2013年間,給這個聯(lián)盟提供了190萬美元。[6]
托洛茨基信徒在西方扮演的角色是在1980年代與反蘇陣營建立了聯(lián)系,這是盡人皆知,歷史學家也做過研究。看起來他們對華盛頓還有些用處,就像基督教團體那樣。
至于我這個英國熟人,她的不遺余力、孜孜不倦是有經(jīng)濟回報的。她與其沒工作的丈夫能夠在世界上最昂貴的城市過得舒舒服服,還能不時在香港、紐約、倫敦之間飛來飛去。她的任務結束后,某個常青藤盟校給她提供一個教職,可以想象到她的學術工作是什么:教授和寫作中國的人權與社會運動。
在她離開的時候,一個將各種基金會和慈善組織、智庫、教育機構、藝術和文化團體交織在一起的關系網(wǎng)絡開始開枝散葉,不僅打通了資金流向積極分子的通道,還擔保外國人的來港工作并且在香港招募本地成員。最為諷刺的是,很多組織和團體甚至申請政府資助,用以支持它們的“軟實力”運作。它們通過由法律、教育和傳媒的專業(yè)人士提供的培訓課程,集中了數(shù)以千計的成員。它們很有傳媒頭腦,它們的公關運作甚至在社交媒體加入競爭之前就取得了極大成功。
我們要做些什么呢?
我們在香港看到的意識形態(tài)顛覆過程需要播種的資本,包括人力上的、文化上的和經(jīng)費上的。一旦種子種下去,就會長出扼殺我們社會的毒草,極難去除。使一個國家墮落要15至20年。為什么要這么多年?因為這是教育一代人需要的最短的時間,現(xiàn)在我們已經(jīng)沒辦法再和那些被教育成仇恨中國的人溝通了。他們的教育是被設定好的,以一種固定的模式去思考以及對特定的刺激作出反應。就算我們現(xiàn)在給他們提供真實的信息,也沒辦法改變他們的想法。就算我們能證明白的就是白的,黑的就是黑的,也無法改變他們的基本感受和行為模式。事實不再重要,情緒就是一切。蜂群本身就是回音室,在他們自己的群體中,理性辯論已不可能。我們要接受,香港已經(jīng)處于一種根深蒂固的社會分裂,而這種社會分裂要持續(xù)幾十年。
換言之,讓這些人墮落的過程已經(jīng)完結了,很難再逆轉。需要另一個15到20年教育新一代愛國的市民,服務中國的利益。
我建議中國在香港應該采取“插手”而非“放手”的方式,點燃香港新一代的想象力,動員反殖反帝力量。特區(qū)政府的官員應該受到訓練,使他們能夠利用泛民陣營的內部分歧,泛民陣營關于社會公義的空洞修辭來自一個帝國主義超級大國,而這個超級大國是由資本主義精英統(tǒng)治的。中國不應該扭扭捏捏地回避在香港發(fā)生的意識形態(tài)戰(zhàn):中國作為一個比美國更為平等的國家,中國模式應該提供一條比新殖民主義的虛假、偽善更具吸引力的道路,這條道路不僅是建立在民族自豪感和歷史傳統(tǒng)之上,也是建立在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的中國革命之上。即使在長征期間,面對那么多艱難困苦,毛澤東尤其重視文學與藝術,他完全認識到了文化在塑造公共意見中的作用。贏得年輕一代真心擁護,需要動員軟實力,不僅在教育和傳媒領域,也要在所謂的“邊緣文化”領域,在這里反對主流文化規(guī)范和價值可以大有作為。
注釋:
1.美國外交政策精英預見到就向非政府組織和反對團體提供策略性的資金援助,透過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將比透過美國中情局更為適合。
2.Yi Edward Yang & Xinsheng Liu,The‘China Threat’through theLens of US PrintMedia:1992–2006,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
3.《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qū)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lián)系。
4. http://www.law.hku.hk/ccpl/street-law-inasia/partners/
5. https://www.scmp.com/comment/insightopinion/article/1612065/students-protest-noway-undermines-our-rule-law
6. https://www.globalresearch.ca/americangovernment-ngos-fuel-fund-hong-kong-antiextradition-protests/5680581
責任編輯:春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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