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貴及其相關人員涉嫌多宗犯罪,包括挪用資金、騙取貸款、騙購外匯、非法拘禁、銷毀賬目和會計憑證、侵犯隱私等,其中所攫取的巨額資金部分通過地下錢莊轉往境外。
人稱“權力獵手”和“加勒比海盜”的郭文貴,他發(fā)于畎畝,出身山東農村,少年家境平平,初中畢業(yè)后混跡社會。18歲結婚,因為7000多元錢而害死了自己的親弟弟,自己也因詐騙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早先逐鹿中原商海,繼而鏖戰(zhàn)京華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