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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則視頻引發(fā)廣大網(wǎng)友熱議。云南野生動物園內,一游客不僅追逐孔雀,還強行拔掉了孔雀身上的兩根羽毛,孔雀受驚之后拼命掙扎,被抓住后不停地撲棱著翅膀,但一直無法逃脫。據(jù)動物園工作人員稱,目前尚未找到當事游客,已著手加強對園區(qū)的管理。該男子的不文明行為也引發(fā)網(wǎng)民公憤。
孔雀開屏,猶如屏風,五顏六色十分美麗,但是這份美麗,有時候卻演變成了一種負擔和威脅。近年來,動物園內孔雀遭游客“辣手”拔毛的不文明行為時有發(fā)生,一游客為哄孩子高興,到孔雀身上拔毛有之;幾個大人教孩子用花生把孔雀誘引到欄邊,然后乘其轉身吃食,殘忍地活拔孔雀毛的有之;游客在動物園組團抓孔雀拔羽毛的也有之……凡此種種,在野生動物園里拔孔雀尾巴上的羽毛,顯然就不是愛。因為愛的最好表達方式,未必是占為己有,而是讓其歸屬于公眾,歸屬于大自然。
試想,當孔雀沒了羽毛,光禿禿的尾股,哪還能開屏,哪還有美感可言?從孔雀身上拔羽毛,會傷害到孔雀,因為孔雀有血有肉,它也會有傷痛。其實,孔雀的羽毛就像一個美麗的姑娘在疏理自己的頭發(fā)一樣,假若有人用力拽掉你的幾根頭發(fā)能不痛嗎?所以,從孔雀身上強行拔羽毛,不僅是一種殘忍的行為,也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更是一種違法行為。由此可見,孔雀屢遭“辣手”拔毛,拔掉的已經(jīng)不僅僅是道德缺失的問題,要想從根本上解決游客虐待動物的行為,最關鍵的是法律不能缺位。尤其是對那些惡意傷害動物的“辣手們”,僅靠道德約束,或將其納入“黑名單制度”,是遠遠不夠的,必須依靠法律嚴懲。
常言道:“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比欢?,目前我國只有《野生動物保護法》《動物防疫法》《畜牧法》《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不過這只是針對動物的“保護法”,對動物園里游客傷害觀賞動物等行為并不適用。鑒于此,有必要設立虐待動物罪,避免“辣手”拔毛事件頻頻上演。
針對虐待動物這方面的法律尚不健全的實際,治理“辣手”拔毛事件,還需要旅游、公安、市場監(jiān)管等部門通力合作,形成有效的聯(lián)動聯(lián)防懲戒機制,讓不道德游客真正嘗到苦頭。另外,按照《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還要施以信用懲戒,使其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為不道德行為付出沉重代價,倒逼其自覺講文明、守規(guī)矩,進而規(guī)范自己的行為。只有這樣,類似孔雀被“辣手”拔毛事件才會銷聲匿跡!
責任編輯:擱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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