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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法草案20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在實施家庭教育過程中,不得對未成年人有性別、身體狀況等歧視,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不得脅迫、引誘、教唆、縱容、利用未成年人從事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社會公德的活動。
習近平總書記曾在全國教育大會上這樣概括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學校,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要給孩子講好‘人生第一課’,幫助扣好人生第一??圩??!泵献拥哪赣H三遷其家,最后居于學宮之旁,才讓孟夫子有了大儒的學識與威望;岳飛的母親在少時的岳飛背上刺寫“精忠報國”,才有了岳武穆駕長車踏破賀蘭山缺的報國志向。家庭教育,發(fā)于童蒙、啟于稚幼,是從孩子無意識時便潛移默化、深入其骨髓的,是真正性格養(yǎng)成、品性端立的根基。忽視對孩子良好個性品質和行為習慣的培養(yǎng),“根”扎不深、扎不牢,孩子長大后在社會上也立足不了,更談不上接什么棒復興大任?!?/p>
眼下,有些父母因外出打工,子女處于放任狀態(tài),孩子家庭教育缺失,家長或其他監(jiān)護人“養(yǎng)而不教”的問題突出;也有不少父母又管得太多,強度過大,導致家長和孩子都不堪重負?!耙粚懠彝プ鳂I(yè),就雞飛狗跳,嗚嗷喊叫”的場景不少。有些家長自身的工作壓力較大,情緒上有時控制不住,就會把氣出在孩子身上;有些家長對孩子的學習成績要求高,孩子學習稍微有點跟不上節(jié)奏,家長就萬分焦慮,甚至就要“出手”;還有一些孩子沉迷于游戲,家長覺得“打”是讓孩子唯一能改正的辦法……
家庭教育顯然不能憑借家長的一己之好,譬如“棍棒出孝子”之類,而應該有一個更為合理、科學的方式與規(guī)則,這就涉及到了家庭立法的問題。家庭教育以立法來設定底線、厘清關系,有助于人們從過往的混沌認識中解脫出來,以現(xiàn)代的眼光對待家庭教育。
草案中的各項具體規(guī)定,如家庭教育不得有任何形式家庭暴力,明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責任人,并規(guī)定政府、村(居)民委員會、學校、其他有關社會公共機構等不同主體在促進家庭教育方面的責任和義務。一方面從制度化的層面給予了家庭教育明確的操作指引,明晰了“家校社”教育的邊界,防范家長把家庭教育的責任推給學校和社會;另一方面也從協(xié)同化的角度強調要有效發(fā)揮政府、學校和社會的促進作用,必要時進行國家干預,從而加強家庭教育的價值引領和教育功能,促進未成年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
家庭是成長課堂,父母是第一任老師。孩子們從牙牙學語起就開始接受家庭教育,有什么樣的家庭教育,就有什么樣的人。以家庭教育立法來設定底線、厘清關系,做稱職的父母,培養(yǎng)出健康的孩子,如此才能讓他們成為祖國的希望,未來的棟梁,才能接下民族復興的接力棒。
責任編輯: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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